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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9]以坛为家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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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8]以坛为家I
妈妈宝贝 发表于 2012-4-9 09:17 俺都送人的送人,仍的仍,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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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7]常住居民III
我爱峻熙宝贝 发表于 2012-4-9 09:35 有的送给妹妹 有的直接送给收破烂的 再有的就擦地了
宝妈 发表于 2012-4-9 09:39 面料舒服的可以给宝宝改衣服啊
宝贝佳佳 发表于 2012-4-9 09:33 看来只能扔了 真可惜 两个妹妹都不要我的衣服
宝贝佳佳 发表于 2012-4-9 09:43 我不会啊 哎 现在手工又贵
妈妈宝贝 发表于 2012-4-9 09:46 亲,可以在这里晒晒啊,看有没有相中的亲啊,呵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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