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常我们所理解的“啃老族”, 一般是主动放弃了就业的机会,赋闲在家, 不仅衣食住行全靠父母,而且花销往往不菲的子女。 最近武汉一名40岁的女子,拿着过万的月薪,在家“啃老”, 最终父母忍无可忍,一纸诉状递上了法庭。
见过好吃懒做的“啃老族”, 见过不学无术的“啃老族”, 真没见过月薪过万的“啃老族”, 这是连“啃老族”都没资格当了。
事件回顾 父母和弟弟的指责 夏华说:姐姐夏兰今年已经40多岁, 一直未婚,十几年来都共同居住在他名下的一套房子里。 “姐姐自己每月工资近万元,经常在国内外旅行,却不出生活费,吃住都是父母出钱。” 委屈的女儿 她说,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轻女思想, 十几年前,他们为弟弟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, 多年来,一家人住在一起,她也为家里做过贡献。 后来弟弟结婚后独住,她和父母的矛盾越来越多, 心里也越来越觉得不平衡, “有钱也不想再给父母,他们对我不公平,我也需要补偿。” 面对女儿的举动,夏兰的父母希望她能搬走, 但屡次要求都被夏兰拒绝了。 上个月,夏华以户主的身份,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诉,要求姐姐立刻搬离自己的房子。经过调解,最终,夏兰的父母同意给女儿15万元,而她也要在两个月内搬家。 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为,父母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自主分配的权利,子女不能干涉,父母也没有为成年子女提供经济支持的义务,夏兰的要求其实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。现在用钱“买断”了亲情,作为子女能否尊重父母,父母对子女是不是能尽量保证公平,是双方都需要反思的问题。 给儿子买婚房,把未婚的女儿赶出家门。 (这是不是太偏心眼了!) 网友们对此纷纷表示了自己的看法! ↓↓↓
未婚住在家中不算啃老 重男轻女!儿子才啃老! 父母的钱爱给谁给谁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!孰是孰非也不能仅凭一面之词! 对于这件事,大家的看法是怎样呢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