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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10]以坛为家III
为防前婆婆 自家客厅里装上防盗门
有谁会在自己家客厅里装防盗门?这样的奇事就发生在南京一户居民家中。原来,是作为前儿媳的赵雯和作为前婆婆的李春芳闹矛盾,依法院判决不得不把一间房子让出来给李春芳住,但又约定李春芳不能使用家里的水电气客厅厨房卫生间,于是就想出了这么个“损招”。李春芳见实在没法生活,又再次把赵雯告到法院,经过两审,法院判决赵雯将防盗门拆除,允许李春芳使用这些设施。 扬子晚报记者罗双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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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7]常住居民III
敏浩妈妈 发表于 2015-5-14 12:17 ╮(╯▽╰)╭,什么事情都有啊!我觉着不管怎么样,不能这样对待老人,应该合理找到解决方法才是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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