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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来说说“人大代表建议产假休三年”的建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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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8-12-19 09:29
  • 签到天数: 910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跳转到指定楼层
    楼主
    发表于 2014-8-14 16:5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    坛友许小多  的帖子人大代表建议“产假休3年”你怎么看,我是很支持滴
        当时已经在楼层里回了自己的观点,但还是忍不住要拿出来单独晒晒,欢迎大家拍砖。我个人是相当愿意的(虽然也会有担心和恐惧),但是,在各种政策和社会保障(不仅仅针对产妇,还有企业)不配套、不落实的前提下,如果一旦让产假三年,会出现这样的结果:
        1、很多企业在招工时不会要女性了,尤其是高端行业。试想,哪一个企业会把刚辛苦培养了几年的人才浪费三年休产假?更何况目前除少数职位外,招工的性别歧视还是很明显的。
        2、受前一条影响,既然女性很难找到好工作,在重男轻女严重的地区,很多父母就不愿意让女儿再接受高等教育。
        3、受前两条的影响,女性的社会地位会降低,再加上没有属于我们权利的代言人,在立法上和政策上更不会有人考虑到女性了。以新的《婚姻法》为例,对于房产产权的归属这点,社会上有不同的争议,我个人觉得女性要自立、自强,所以对这个决定是不反对的。但看看人家日本,都认为日本女性的地位很低,但日本对房产的归属是以夫妻共同生活年限的长短来分配的,而不是我国规定的婚前哪方父母的出资,以及房产证有没有配偶的名字这点。一般,只要共同生活10年以上,离婚时妻子就能得到80%的产权。日本政界高层女性的比例应该比我国还要低,起码从这点来看是比我国要照顾女性的。如果我们的代言人少到于无,结果不敢想象。
        结论:愿望是美好的,但要有配套措施。不要仅仅对别的国家的政策断章取义,浑沦吞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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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奋斗
    2017-4-11 09:56
  • 签到天数: 617 天

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沙发
    发表于 2014-8-14 17:35 | 只看该作者
    恩,分析的很有道理!{:soso_e100:}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7-12-15 19:49
  • 签到天数: 528 天

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板凳
    发表于 2014-8-14 19:21 | 只看该作者
    我当时刚结婚领导就找我谈话了!说你打算什么时候怀孕!结果我被辞职了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7-10-17 12:42
  • 签到天数: 723 天

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地板
    发表于 2014-8-14 23:08 | 只看该作者
    女人生个孩子把一切都生没了。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7-7-1 06:20
  • 签到天数: 1877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    5#
    发表于 2014-8-15 07:16 | 只看该作者
    是呢,政策出发点是好的,却不易实行还。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8-12-19 09:29
  • 签到天数: 910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6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8-15 08:57 | 只看该作者
    Faith__、 发表于 2014-8-14 19:21
    我当时刚结婚领导就找我谈话了!说你打算什么时候怀孕!结果我被辞职了

    关键是企业敢这样做是因为他承担的风险几乎为零。有劳动法,有妇女权利保障法,但在现实中有几个能够落实呢?有劳动局,有妇联,真出了问题,他们在哪儿?
    在目前这种环境下,除了做好自我保护,我只能说呵呵了。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8-12-19 09:29
  • 签到天数: 910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7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8-15 09:02 | 只看该作者
    开服药补补 发表于 2014-8-14 23:08
    女人生个孩子把一切都生没了。

    罗曼·罗兰在《约翰·克利斯朵夫》中说,“要散布阳光到别人心里,先得自己心里有阳光”,换句话说,女人只有先爱自己才有更大的能力来爱孩子。试想,连自己都不爱自己的人还指望别人爱你么?我这句话是针对许多要女性无限制付出的人说的。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8-7-5 17:49
  • 签到天数: 1274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8#
    发表于 2014-8-15 09:06 | 只看该作者
    女人真是不容易啊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7-12-15 19:49
  • 签到天数: 528 天

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9#
    发表于 2014-8-15 09:14 | 只看该作者
    终南望雪 发表于 2014-8-15 08:57
    关键是企业敢这样做是因为他承担的风险几乎为零。有劳动法,有妇女权利保障法,但在现实中有几个能够落实 ...

    对啊!后来我老公说你可以不辞职!就让他把你辞退可以有赔偿!我当时也傻的没录音!后来听说老板规定!惊了以后进来工作先问清楚五年不请产假才要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8-12-19 09:29
  • 签到天数: 910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10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8-15 09:21 | 只看该作者
    本帖最后由 终南望雪 于 2014-8-15 09:23 编辑
    Faith__、 发表于 2014-8-15 09:14
    对啊!后来我老公说你可以不辞职!就让他把你辞退可以有赔偿!我当时也傻的没录音!后来听说老板规定!惊 ...

    对的。而且不管怎么说,老板问他的,你先顺着他的话说呗。怀孕了如果他炒你鱿鱼,你完全可以以这个来申请劳动仲裁的。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,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用人单位不能辞的。哪怕休完产假再辞职,在产假期间也或多或少的领着工资。但真仲裁起来就很麻烦了。
    事情已经发生,长个心眼吧。以后找工作的时候注意一些。不过一般孩子三岁后,比起刚结婚的女性,用人单位比较愿意用前者的(就因为产假)。
    不过为了孩子而辞职的妈妈很伟大。换成我,没有这个勇气。不论什么事情都没有辞职的勇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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