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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怎么会有这么无知的大学生!残忍的让人发毛! [打印本页]
作者: 无敌姐姐 时间: 2014-10-23 09:57
标题: 怎么会有这么无知的大学生!残忍的让人发毛!
90后大学情侣未婚生女后捅死孩子 分别获刑7年和2年
2014-10-22 中国江西网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付婷报道:南昌一对90后在校大学生未婚先孕,因害怕家人和学校知道,在宾馆生下女婴后,两人当即用掐女婴颈脖、用一次性筷子捅刺女婴咽喉和头部等方式将婴儿杀害。10月21日,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,以故意杀人罪,分别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7年和2年。
担心未婚生子丢人起杀心
经查明,班某某,男,1994年出生,次某某,女,1993年出生。两人来自同一地区,系高中同班同学。2012年9月,两人双双考入南昌某学院本科预科班后,开始恋爱。2013年9月开学返校后,次某某告诉班某某自己可能怀孕了,班某某陪次某某到医院检查,确诊次某某已中期妊娠,怀孕6个月。随后,两人向医院提出引产,医院告知需经监护人或学校同意才能引产。因害怕家人和学校知道此事,两人商定待小孩生下后将其弄死扔掉。
宾馆内杀死女婴后弃尸
2013年12月10日中午12时许,预感要分娩的次某某在班某某的陪同下,来到学院附近的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。16时许,次某某在该房产下一活女婴。两人当即用掐女婴颈脖、用一次性筷子捅刺女婴咽喉和头部等方式将婴儿杀害。之后,班某某出门借来剪刀将脐带剪断,并将女婴尸体弃于卫生间的垃圾桶内。次日23时许,两人将装有女婴尸体、胎盘的塑料袋扔至宾馆附近的公共厕所旁。经鉴定,班某某、次某某系该婴儿的生物学父母,死者无名女婴系被他人勒颈窒息死亡。
作者: 淘淘淘 时间: 2014-10-23 11:52
这就是中国教育的悲哀{:soso_e164:}
作者: 淘淘淘 时间: 2014-10-23 11:54
包括学校,包括家庭教育
作者: 无敌姐姐 时间: 2014-10-23 13:13
淘淘淘 发表于 2014-10-23 11:52 
这就是中国教育的悲哀
感觉这孩子就像文盲一样无知!
作者: 泓涵妈妈 时间: 2014-10-24 16:20
可怜的孩子,现在的90后们,真的是做事太不考虑后果了,悲哀啊
作者: 无敌姐姐 时间: 2014-10-24 16:24
恩 同感 无知!
作者: 泓涵妈妈 时间: 2014-10-24 16:25
无敌姐姐 发表于 2014-10-24 16:24 
恩 同感 无知!
我们看看都觉得心痛,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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